背景:2004 年-2005 年之间,文献开始报道「非典型性」股骨骨折病例,并且认为这可能与长期使用双膦酸盐有关。我们猜测与其他病例相比,长期使用双膦酸盐后发生股骨非典型性骨折病例的股骨近端的内翻程度更大。
方法:测量 36 例发生股骨非典型性骨折和 33 例无症状的长期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病例的股骨颈干角(NSA)、股骨颈长度(FNL)、以及股骨大转子尖与股骨头中心之间的距离(THC)。此外,本研究还观察了股骨外侧骨皮质增厚、应力线以及大腿疼痛等。
结果:股骨非典型性骨折病例的 NSA 显著大于其他接受双膦酸盐治疗但无骨折发生者(分别为平均 129.1° 和 133.5°)。骨折组共有 39.4% 的病例 NSA 小于非骨折组的最小值(128)。而两组病例的 FNL(分别为 68 和 82.9)和 THC(分别为 7.56 和 6.62)之间均无显著差异。骨折组中 NSA<128°病例与其他所有病例的 THC 之间差异显著(分别为 10.4 cm 和 6.2 cm;原文为 10.4°和 6.2°,但根据文中定义,THC 应为长度而非角度)
结论:发生股骨非典型性骨折的长期接受双膦酸盐治疗患者的近端股骨内翻程度较无骨折者更大。
尽管本研究未能确定明确的因果关系,但仍然能初步提示股骨近端内翻程度过大这一解剖形态可能有助于确定长期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存在较大的骨折风险。股骨近端解剖结构内翻与骨折之间的关系仍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