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美国FDA批准重组人骨形态发生蛋白-2(RhBMP-2)上市。最初美国FDA批准其适应症为前路脊柱融合术,但现阶段美国脊柱 外科医生将其适应症严重扩大。目前RhBMP-2在脊柱方面的应用已经得到了较多文献证实。Michielsen等人的前瞻性随机对照单盲研究对RhBMP-2的临床应用做出了有效的补充。
研究证实,对应用RhBMP-2的患者而言,术后均能获得有效的临床功能改善(表现为VAS、SF-36、ODI评分改善)。研究的数据证实了无效假设,即:使用RhBMP-2组及髂骨植骨融合(iliac crest bone graft, ICBG)组在临床功能预后上无显著差异。研究采用严格的纳入和排除标准,统一的内固定器材和手术技术,同一术者实施手术等措施确保了研究证据的高等级。
当然,本研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点。研究认为,脊柱 外科医生在单节段后路腰椎融合术时应用RhBMP-2或ICBG时可能取得和Mcihielsen研究相同的效果,但要求研究者具有相当的手术熟练度,并且运用相同的手术器械和技术。若手术者使用不同的器械,则可能无法重复Michielsen的实验结果。
并且,该结论并不适用于多节段后路腰椎椎间融合术(PLIF),同时该结论不能外推至经椎间孔腰椎融合术患者(TLIF)。若手术医生采取其他手术方式进行融合内固定,则该研究结论参考意义有限。其次,作者在研究中并未对取髂骨手术技术进行详细描述,而手术技术不同可以造成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的不同。
结合以往文献报道,Michielsen等人可能是在髂骨皮质骨上开窗,凿取少量松质骨,而不进行肌肉剥离。文献报道认为,既往学者对于供体骨部位的并发症发生率有所高估,但事实上,手术技术及供体骨的取骨量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2]。
同时研究者并没有报道术后患者的住院周期及他们的手术花费。ICBG组手术时间的延长是否会抵消BMP组RhBMP-2使用带来的花费?ICBG组除取髂骨手术费用外是否需要更多输血,更长住院周期,或者更多镇痛?植骨有效,但到底多少量是合适的?这些问题在研究中并没有得到回答。
而对异位骨化后期对患者的影响,两年随访时间显然是不够的。研究者在讨论中表示,后期会对这些患者进行较长时间的CT影像学随访,这可能可以解决骨化的部分疑问,如骨化是否进展、稳定或者减轻?异位骨化的发生可能导致后期患者出现临床症状,也有可能在后期较长随访时间中,两组患者出现临床功能预后上的差异。
脊柱外科医生应当做什么?对认可一项可能带来巨大收益的临床技术,临床医生在使用该技术前应当慎重思考,对RhBMP-2也是如此。
首先,临床医生在临床工作中的医疗选择应当效用比最高。当然,目前RhBMP-2并没有一个最合适的剂量标准和恰当载体。临床的最佳剂量取决于手术部位,手术入路,患者相关的因素等[3],因此RhBMP-2的临床应用取决于手术医生经验判断。
其次,临床研究中误差不可避免。近期已经有较多关于RhBMP-2研究的报道[2]。每位研究者对于RhBMP-2的应用都有自己的判断。求同存异可以使得我们在面对患者咨询时更加从容。有些患者使用BMP可以获得收益,有些患者却可能存在风险[2,4]。
第三,决定手术是否需要应用这类药物时需要医患之间充分分享沟通。目前有文献报道BMP在临床中的应用存在较多的潜在风险,即使对那些使用BMP能获得明显收益的患者,在应用BMP前也要充分告知其优点和缺点。尽管术前充分告知可能是耗时的,但这也是医者的责任。
最后,无论何种研究,均应当遵循无伤害原则,这也是医学研究最基本的要求(RhBM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