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髓内针实施动力化后由于增加了骨折处的载荷传递,因此认为这可以刺激成骨反应。基于这一观点,有不少临床医生在股骨干骨折髓内钉固定后应用动力化以期实现骨折的更好愈合,或将动力化应用于骨折愈合困难的病例中。但这一理论目前尚无确切证据予以支持。为了认识动力化在股骨干骨折中的意义,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实施动力化,且同时又不会增加并发症风险,在最近一期的Injury上,一项研究通过回顾性分析考察了股骨干骨折髓内钉固定中实施动力化的作用。
纳入该研究的患者共30例(男性24例),平均年龄为33岁(17-90岁)。其中21例患者为新鲜的股骨干骨折,另外9例为股骨干骨折不愈合的患者。根据髓内钉动力化后骨折/不愈合部位的机械稳定性和生物学活动,将其分为四种类型:稳定/肥大型,稳定/萎缩型,不稳定/肥大型,不稳定/萎缩型。所有病例中有21例在6个月内愈合。6例在动力化后7-11个月内愈合,剩余的3患者发展为骨不愈合。有4例患者发生了显著的股骨短缩(﹥20mm),1例病人出现了旋转畸形,经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不稳定/萎缩型中并发症的优势比更高(OR=70.;95%可信区间,2.5-1998)。因此认为,在不稳定/萎缩型中,不要进行动力化,因为它会导致显著的并发症。
图1. (a)本例为稳定/肥大型,在6周时通过取出近端锁定实施了动力化。(b)在12周时,在骨折处大量骨痂形成,无骨折塌陷或短缩迹象。
图2. (a)本例为稳定/萎缩型,开放性股骨骨折初期经清创外固定后,后期实施髓内钉静力固定。由于在初期清创时,骨折周围骨干的骨皮质缺陷近50%,在3个月时骨折部位未见任何生物活动,因此而实施了动力化(取出远端螺钉)。(b)在6个月时,X线片显示,骨折处出现大量骨痂。
图3. (a)本例为不稳定/肥大型,在10周时,骨折部位表现出强烈的生物活动。(b)此时,由于远端一枚螺钉移位及另一枚疲劳断裂,而导致自发性动力化。
图4. (a)本例为不稳定/萎缩型。由于骨折部位缺乏生物活动,在15周时对动力髓内钉实施了动力化。(b)28周时骨折愈合,但是表现出显著的坍陷和髓钉近端突出。
图5. 塌陷的范围为取出螺钉的轨迹与髓钉各孔之间的距离。
图6. 最佳动力化推荐实施方案。
编者按:对于股骨干骨折的髓内钉固定,实施动力化措施以期实现骨折的良好愈合是目前很多临床医生所采取的措施。但是目前尚无有效证据支持这一方法,本文对髓内钉动力化的作用进行了病例回顾分析。从研究结果及作者指定的最佳动力化推荐实施方案来看,似乎只有稳定/萎缩型才是实施动力化的适应症。而不稳定/萎缩型实施动力化后,并发症的发生率最高,应避免应用。对于肥大型,无论是否稳定,也不建议实施动力化,这是因为肥大型本身即是由于骨折端不稳所致,实施动力化后,无疑会使得这种不稳变得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