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是骨吸收和骨形成之间的平衡被打破,骨骼微观结构遭到破坏,骨密度降低,因此骨质疏松症患者存在较高的骨折风险。一生中,女性发生骨质疏松性脆性骨折的风险是 40%-50%,男性 13%-22%。因此骨质疏松及其导致的脆性骨折给社会与家庭带来严重的负担。
因为种种原因,有许多患者是在发生骨质疏松性脆性骨折之后才开始服用抗骨质疏松药物,那么对于这一类患者,抗骨质疏松治疗是否还有意义?是否能够减少再骨折的发生率呢?美国芝加哥医科大学的 Bawa 教授进行了一项大样本调查,提示脆性骨折后抗骨质疏松治疗可降低后续再骨折风险,文章发表在近期的 JBJS 杂志上。
作者通过 Truven 健康市场数据库的资料,查阅 2003 年至 2012 年 50 岁以上的骨质疏松脆性骨折(腕部、肱骨近端、髋关节、椎体)患者,随访超过 3 年。根据是否服用抗骨质疏松药物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继发骨折的定义为在初次骨折后超过 90 天后的再次骨折。
本次研究共纳入 31069 例患者,其中 10.6% 在初次骨折后使用抗骨质疏松治疗。两组患者的平均 Charlson 并发症评分并无显著统计学差异。和对照组相比,治疗组的年龄更大,女性比例更高,平均年龄分别为 73 岁和 69.1 岁,女性比例分别为 88.3% 比 69.3%。
在这 3 年随访期间,治疗组和对照组分别有 7.5% 和 9.7% 的患者出现了继发骨折。初始分析显示治疗组发生继发骨折的风险明显降低。在发生初次腕部骨折、初次肱骨近端骨折、初次髋部骨折、以及总体方面后出现再次骨折的风险分别下降 33%、48%、28%、25%,具有显著统计学差异。但是在椎体骨折方面,治疗组的再次骨折的风险也在下降,但并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将治疗组和对照组资料按照年龄、性别进行校正后再次分析,治疗组发生继发骨折的风险明显下降。发生初次腕部骨折、初次肱骨近端骨折、初次髋部骨折、初次椎体骨折以及总体方面后出现再次骨折的风险分别下降 50%、52%、34%、43%、40%。
从数量上看,在统计初次腕部骨折、初次肱骨近端骨折、初次髋部骨折、初次椎体骨折和全部骨折时,各个骨折类型中每 28、20、26、25 和 27 名患者就会有 1 例患者通过服用抗骨质疏松治疗避免再次骨折。
从年龄上看,治疗组各个年龄段的患者在服用抗骨质疏松治疗后的再次骨折风险都要小于对照组。在腕部骨折和肱骨近端骨折方面,高龄患者(80 岁以上)服用抗骨质疏松药物后的效果要比年轻患者更明显,发生再次骨折的风险更低。
因此,作者总结认为在发生脆性骨折之后给与抗骨质疏松治疗,相对于未接受抗骨质疏松治疗的患者,3 年内发生再次骨折的风险减少了 40%。接受抗骨质疏松治疗的每 27 个患者当中就有 1 个可以避免再次出现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