桡骨远端骨折一般不考虑手术,除非手法复位无效。若复位不能完全对线或无法对线,则视为不稳定性骨折,需采取手术治疗。而当患者出现骨筋膜室综合征、正中神经损伤、开放性损伤或骨折块压迫皮肤时,则需及时手术治疗。
某些骨折在尝试手法复位固定前即可考虑手术治疗,如严重移位或粉碎性骨折、合并骨折的复杂手外伤(如其他类型骨折、脱位、创口或烧伤)和双侧创伤。
如果手法复位前已经决定手术治疗,我们一般术前还是进行手法复位,因为复位可能可以减轻软组织张力、减少正中神经的压迫以及缓解患者不适。然而,术前不进行复位是否加重软组织损伤、引发正中神经病理改变和加剧疼痛等,仍值得商榷。同时手法复位和应用夹板固定亦存在风险,如产生不适感、更高的费用和生活不方便。
美国麻省总院的 Teun Teunis 博士等进行了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旨在评估桡骨远端骨折患者术前闭合性复位或未复位,之后再行手术治疗的风险与利弊。提示手术治疗前闭合复不复位不影响桡骨远端骨折不良事件。文章发表在近期的 JOT 上。
作者纳入来自三所医院,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1511 名行内固定手术治疗的桡骨远端骨折患者,其中 102 名(7%)患者切开前未闭合复位。
不良事件包括术后一年内出现的感染、手术后血肿、不对性手指僵硬,术后神经功能损害(短暂)、腕管松解术延迟、骨折畸形愈合、对线失败后再手术、内固定物移除和肌腱的断裂。结果评估采用分组分析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及术后再手术率。
结果显示:闭合复位或未闭合复位骨折,在特定的不良事件之间并无区别。逻辑回归分析提示,两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骨折复位不良(风险比 1.2)和术后再手术率(风险比为 0.65),不存在差异。
作者最后总结到:桡骨远端骨折患者术前不闭合复位并不增加不良事件发生率或术后再手术率。已经决定行手术治疗的闭合性、移位性桡骨远端骨折患者(神经、血管无损伤),术前手法复位或许并无多大作用。